不少无“下岗证”的求职者失望而归。原因是大多数招工单位声称:“按上级要求,只招下岗人员,不招其他求职者。”“其他求职者”包括: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学生属待业者,人事关系在街道的属失业者,未与单位解除合同但无工作岗位的属下岗人员,下岗人员中还有一部分已成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“托管人员”,剩下的就是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职介中心的无业人员。按北京市的现行规定,对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最多,其次是失业人员。而大量的存档无业人员,不仅不能享受优惠政策,而且在找工作时因没有“下岗证”、“求职证”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,从而使这部分人产生了很大的失落感。